之前那個肇事者的甚多不善意導致不得不去告他。

去的是刑事法庭,法官就是一副交通肇事是雞毛蒜皮的鳥事,幹嘛來煩我?!幹嘛不去和解?

一下子就把檢察官叫下去休息.........

接下來他自己說要免費且好心的幫我調停,我是否該感激的痛哭流涕嗎???

奇怪~我上的是刑事庭又不是民事庭,馬上要我開價錢。

法官:妳要他賠妳多少?

我說:資料沒有帶來,如果說錯金額,那豈不是作偽證?

法官(分貝開始提高中):誰說是偽證?妳在那裡知道偽證的定義?

我小聲說:電視。電視最近常在解釋。

法官(更火大的分貝):不相信法庭就不要來法院,也不會去問有經驗的人。

我繼續小聲的說:有啊~問啦!他們說這是刑事庭,不必討論錢的問題。

這樣的回答應該是更惱了他。

他更是不高興的說:妳問錯人了,開庭不準備資料,這樣怎麼可以?我開庭都有看資料。

言下之意,他很努力,我很不用功。開庭2/3的時間念茲在茲都在和解這一件事上面。

這就是昨天的一小段實況轉播,我超火的。

法律就是在保障會玩法律跟法律名詞的人,看最近的電視就知道。

誰是社會的亂源?

誰喜歡走法院?你以為法院是迪士尼啊?

搞不清楚自己坐在那個位置是要去裁決犯罪者的犯意,悔意,

對於被害者的傷害程度,並以他犯的罪行給予適當的懲戒,這才是他真正的工作。

交通事故的肇事率一直居高不下,難道不是你們姑息養奸的結果嗎???

不小心造成別人的傷害,還一副不認罪的樣子,這種人不懲罰,

哪一天他還是一樣『不小心』撞死人了,你們這些法官都沒罪???

我想問的我有拜託法官幫我調停嗎???

開的是刑事庭,是要去確認肇事者的罪行不是嘛?

他從頭到尾都沒問我為啥要告這個人,根本沒有問。

只是一勁的要我當庭和解?你有尊重我受害者的感受嗎???完全沒有。

我想問一問:法官,你家有沒有人被撞過????有沒人被撞死過???

你覺得雞毛蒜皮的鳥官司,若輪到你或你家人身上時,你還會是這樣的做調停嗎???

這句話從小聽的大,從未消失過:有關係就沒關係,沒關係就有關係。

在台灣有人認真的去看待法律嗎???

只有辦大案才是王道,其餘都是狗屁。真是悲哀之至。

我只能說,去法院最好找關係啦~否則......去撞牆吧!

這就是我們現下的法庭生態,小案都辦不好了,像姓陳的那種大案會辦的怎樣可想而知。

我真的真的不相信公平與正義能夠透過法律程序來獲得,

該做的不做,該辦的不辦,自欺欺人的說我們是有民主有人權的國家,通通是狗屁。

 

 

2009/01/07 19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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